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中,农村养老保障已成为了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我国特有的城乡结构决定了现有条件无法满足城乡人民的养老需求,这已成为近几年来许多学者都在研究的问题,也是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八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到2020年养老保障基本覆盖城乡范围,在发展基本养老的同时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在分析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这对促进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具有积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近几年在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已经初显成效,并且通过试点已经逐步向全国推广。城乡发展一体化背景下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主要有:马克思主义的养老保障的理论、西方关于养老保障的思想理论及其他理论,如养老保障满足生存公平和劳动公平理论、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统筹与协调发展理论、城乡养老保障适度发展与梯度对接理论,这些理论对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经历了传统家庭养老延续阶段、以集体养老保障为主阶段、探索和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四个阶段,目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农村养老问题突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杂乱无序、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不全、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低、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接续,阻碍了劳动力流动。针对上述问题,要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如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制度、把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作为政府农业政策选择中的重要因素、发挥政府在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尊重城乡差距又实行城乡有差别统一、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模式多样化。在坚持城乡并重、政府主导、因地制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的前提下,分三阶段逐步推进,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统筹与对接机制,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责任分担机制,多途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