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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概念首次被提出是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把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下决心抓出成效”。党的十五大开始,“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个术语被广泛应用。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开展的端正党风、端正政风的战略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涵括内容,凸显了从仅规定“领导责任”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只承担“领导责任”到承担率先垂范的“表率责任”等系列转变,也标志着管党治党进入全面从严新阶段。近年来,南宁海关始终围绕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反腐倡廉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和推进党风廉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在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梳理学习有关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文献,在系统分析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南宁海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的现状分析,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研究探索,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绩效考核理论提出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