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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加强保护。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与成年人存在很大的差别,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相比具有特殊性,不能直接用一般的刑事诉讼制度来处理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要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和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寻求平衡。从2013年开始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专门设置了一章来规定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明确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方针和原则,加强了对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并确定了社会调查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些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本文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现状和问题,并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具体建议。本文内容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第二部分阐述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相关理论,对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进行界定,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应当坚持的原则;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现状,从立法现状和实践现状两方面进行阐述,并分析了我国司法实践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典型国家如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并总结了国外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给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建议,结合上文分析的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现状出发提出了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建议。第六部分总结全文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