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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全面实施,使得“老有所养”目标有了制度保障,实现了在养老方面的制度公平,但能否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关键还要看养老金水平能否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近年来,在城镇地区,计划生育政策的负效应日益凸显,很多老人因家中独子常年在外学习工作,成为了“空巢老人”,而在广大农村地区,越来越多的青壮年也选择外出务工,所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从参保人数、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参保居民缴费档次、基金的运营监督和政府的经办管理能力等五个方面入手,对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后发现,目前基础养老金水平很低,不足农民纯收入的10%。由于制度实施时间短,个人账户积累很少,再加上居民普遍采用较低档次缴费,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非常有限,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达不到,难以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要保证安徽城乡居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必须科学设计养老金水平,保证替代率维持在50%左右。为此要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按照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增长速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确保基础养老金替代率有所提高;加快推进制度创新,通过提高缴费档次,进行金融激励等措施提高参保者个人缴费积累额;加强积累基金集中管理和投资运营,提高基金整体收益率,保障个人账户积累能实现保值增值等,唯有如此,才能逐步提高安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才能最终实现老有所养。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说明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在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类评述的基础上阐明笔者的探究思路,并指出研究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和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底线公平理论、有限理性假设和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理论,它们是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底线公平理论和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理论要求必须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且要保持一定的水平,有限理性假设要求在制度上要进行创新。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当前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运行现状,得出了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偏低的结论,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具体分析。第四部分通过对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适度水平分析,确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的合理水平,并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的改革情景进行模拟,指出了具体的改革方向。第五部分就如何提高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提出了多项政策建议,以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提高居民缴费档次、提高积累基金收益率等方面为重点,对各项政策建议进行了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