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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国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从律师队伍素质概念入手,阐明了律师队伍素质的特征、构成要素以及律师队伍素质与法官队伍素质之间的区别;对域外律师队伍素质建设的经验进行了考察,总结出域外律师队伍在律师业务素质养成、管理、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经验;探讨了当前我国律师队伍素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其产生的经济、社会、养成、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提出了加强我国律师队伍素质建设的若干构想。
除引言与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部分,对律师队伍素质建设进行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论述,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律师队伍素质概述”。界定了律师队伍素质的概念;阐明了律师队伍素质的构成要素;总结出律师队伍素质的三大特征;并简要的说明律师队伍素质与司法官队伍素质的区别。
第二部分:“域外律师队伍素质建设考察及其启示”。主要通过对美、英、德、日四国律师的业务素质养成、管理、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比较,总结出这些国家在律师业务素质养成、律师管理及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方面的经验,为加强我国律师队伍素质提供有益的借鉴。
第三部分:“我国律师队伍素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剖析”。主要分析了我国律师队伍素质建设中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律师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区域差距较大;律师政治敏感性不强,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不高;律师知识结构单一,技术“含金量”较低;律师诚信度不高,律师职业道德缺失;律师身体状况不佳,心理欠稳定。并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律师的政治地位、律师的养成制度、律师的监管体系、律师的职业压力五个方面剖析了产生这些突出问题的原因。
第四部分:“加强律师队伍素质建设的若干构想”。针对我国律师队伍素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域外律师队伍素质建设的经验,提出从政策措施、律师政治地位、律师业务素质的养成、律师监管体系以及律师的健康生活理念五个方面加强我国律师队伍素质建设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