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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本身的体制和历史积累等多方面的因素,累计了巨额的不良资产,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这些大量的不良资产严重的威胁着我国的金融安全,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参考其他国家的模式和经验上,我国在1999年成立了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相对口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剥离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经过六年的运行,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债务重组、贷款出售、资产拍卖等多种手段,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不良资产的“冰棍效应”和提高现金回收率的多重压力,迫切需要创新的金融工具,来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不良资产证券化,以其提高金融体系配置资金效率、促进金融体系流动性、防范金融风险的多重优势赢得了多方的关注。华融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尝试和摸索应用资产证券化来解决部分不良资产。
本论文首先介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规模和形成原因,对资产管理公司现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手段的成效和相对不足之处,做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由此得出运用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其次,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产生背景和发展趋势。在美国、韩国证券化的成功模式和日本的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性和模式。最后,就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法律和实施方面存在的障碍,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和观点。
本文认为运用不良资产证券化来加速解决我国的不良资产问题,在现实的情况下,是必要的、可行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相信资产管理公司有效的运用资产证券化处置不良资产,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成功与否,化解我国金融风险,实现资产管理公司向国际型投资银行的转型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