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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升级,对各种资源的需求在不断加大,致使我国原本存在的供需矛盾也在不断加深。为此党中央在2015年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核心内容为提高供给体系的效益,提升用地效率,扩大有效供给量,盘活低效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以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为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对综保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归类分析。然后基于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密切相关的土地管理制度,分析它们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多因素综合评价的方法来对成都市综合保税区的土地集约利用的程度进行了初步的评价,结果表明受评价地区的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为93.60,其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管理绩效的集约度分值也均在92.00以上。从总体来看,成都市综合保税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较高,但是其用地潜力规模有限,尚可供应土地只有66.53公顷,仅仅占据了该地区土地总面积的14.22%。针对这种情况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协调供需,创新土地供应制度,提高综保区土地集约利用;(2)弹性供地,创新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高综保区土地集约利用,达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3)差别管理,创新土地税费制度,提高综保区土地集约利用;(4)适市收放,创新土地收储制度,提高综保区土地集约利用以及其他的一些关于该地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建议。总体来说,在我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应加强对土地集约利用的探索,积极创新土地供应、用途管制、收储、收益分配制度。制度创新要以土地集约利用为目标,做到剔除低效用地、降低土地价格、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防止土地资源的流失,或导致其它土地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