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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诞生以来,就得到迅速发展,并很快被其它许多国家成功借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房地产业己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住房消费己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为了满足房地产业的巨额资金需求、分散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成了我国进行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必然选择。2004年底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己经达到15922.3亿元人民币,具有一定规模,开展住房贷款证券化业务条件已经基本具备。2005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将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随着试点工作的展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已成为我国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但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和制度环境的制约,使得这一创新性的金融制度在中国的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急需对法律和制度等进行完善。本文介绍了资产证券化及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概念,分析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作机制,理性地分析目前我国全面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法律上的制约因素,在借鉴国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实施的经验的基础上,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我国的创设进行了一些法律方面的探索,同时提出了浅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