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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是学前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学前教育专业中实施音乐教育,唱歌教育、舞蹈教育、音乐欣赏教育、音乐综合知识教育、钢琴教育均是其重要载体,以奥尔夫音乐教育为代表的现代音乐教学法是其科学的教学手段。本文将就钢琴教育和奥尔夫现代音乐教学法来讨论学前音乐教育。文章以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的供需结构为基础,通过考察现实教学过程中对钢琴教育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运用之不足,着重探讨了在学前教育专业中拓展的音乐教育必要性和可能性。言其必要性,在于学前教育领域存在着明显的供需偏差,这跟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意义不相符合;言其可能性,则在于通过探讨关键的制约因素来寻求拓展音乐教育的途径。本文认为,制约音乐教育拓展的因素并不在于通常被讨论的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而在于高等师范教育资源不尽合理的配置方式。这里的教育资源主要包含两种,其一是有形的资源,即教育经费投入的来源和总量;其二是无形的资源,即受到经费制约的办学自主性。据此,本文对可能性的探讨,实际上是对政府和办学单位双方职能定位的思考。文章主张,政府及其下设的教育主管部门在履行教育经费投资主体职责的同时,既要营造多元投资主体的存在空间和高等师范教学组织自主的办学空间,更要严格履行其监管主体的职责,从而一方面确保办学单位相对充足经费来源,另一方面要使培养人才的具体教学单位免受市场机制的侵害。这是对有限政府的诉求,更是对责任政府的诉求。就办学单位而言,高等师范教育组织本身要积极寻求办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从而能够对社会需求做出准确和及时的感知,进而表现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就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总是能提供合格人才。这是对高质量师范教育的诉求,也是对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