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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同性恋是一种普遍存在于社会中的行为模式。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宗教环境,使得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经历了反复的变迁。20世纪以来,同性恋人群争取平等人权活动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立法对同性伴侣的婚姻和收养权利进行确认和保护。受西方国家同性恋者争取平等权利活动的影响,中国同性恋者的人权意识也在逐渐苏醒。在完成同性恋的非罪化和非病理化之后,我国的法律还需要正视同性恋者的权利保护问题。本文以同性伴侣收养子女的法律权利为视角,在世界范围内梳理各国面对同性伴侣收养问题的立法和实践情况,分析在不同结合模式下同性伴侣收养子女的法律模式。在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的现在,同性伴侣跨国收养子女所面对的要件问题、准据法确定问题和收养的承认与效力问题也需要加以梳理和分析。虽然通过立法承认同性恋者的婚姻家庭权利在我国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但是我国可以逐步承认外国同性伴侣婚姻及收养的合法性,从而既保障世界各国公民的权利在我国能够得到充分衔接,也给我国同性恋人群为自身权利争取法律保障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