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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江苏省非常重视饮用水安全和水质保护问题,为全面掌握全省饮用水的有机物污染状况,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本研究开展了“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调查”专项工作。本次调查的48个饮用水源地,覆盖全省80%以上城镇用水,在全省70个市、县(市)共设置160个监测点,覆盖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沿江典型工业园区企业排污口和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等,调查的主要监测指标除包括29项饮用水常规监测项目(主要为理化指标)外,还包括重金属(20项,含常规项中10项)、挥发性有机物(V0C54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51项)、有机氯农药(16项)、有机磷农药(9项),菊酯类农药(7项)、多环芳烃类(16项)、多氯联苯类(21项)总计10大类269个项目。监测结果显示,除常规项目以外的240个项目共检出58项,有8个项目出现超标,其中:地表水水体中20项重金属有18项检出,在检出项目中9项被列入美国EPA水环境129种优先污染物以及我国68种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挥发性有机物共分析54种目标化合物,其中10个水源地取水口检出挥发性有机物;5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中共检出11种;16种多环芳烃组分中14种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有机磷农药菊脂类农药、有机氯农药组分和多氯联苯类目标化合物均为未检出。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太湖水系的重金属、VOC、多环芳烃等检出率均高于长江、淮河水系的各饮用水源地,其有机污染物污染程度相对较高;地下水各项化合物检出状况较好,污染状况轻于地表水源;苏北地区饮用水源地大都位于饮用水源I级保护区、Ⅱ级保护区内,无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而苏南和苏中地区污染程度相对较高,污染主要来自水源地周边的工业企业或周边区域内的农业面源污水排放。加强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的防治工作,首先应完善立法,从法律法规上明确保护责任,并改进紧急处置制度;其次要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常规监测的同时应大力发展自动监测,以便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为水源地水质安全防护提供有力支持;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好水质的应急监测,做好常态基础信息收集,建立应急监测专家库和污染物质分析测试方法库,以便对污染事故做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处置,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