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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常态”,之前多年的高速增长正逐渐转变为中高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我国政府目前必须面对的一大难题。如果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步骤不一致,生产力水平与消费水平的不协调反而会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阻碍,这会导致民众享受不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成为我国消费有效需求长期不振的原因,不利于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同时近些年来随着民众公民意识的觉醒,劳资冲突日益增多,加强劳工权益保护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顺利推进提升核心劳工标准变得日益紧迫。但在之前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廉价劳动力资源形成的比较优势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核心劳工标准与居民人均收入之间可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提升核心劳工标准是否会影响居民人均收入的进一步提高是一个我们亟待弄清楚的问题。适逢党中央把提升居民人均收入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到了战略高度,改善核心劳工标准状况并使之与提升居民人均收入相协调有着重大的社会意义,这正是本研究的切入点。 本文首先建了核心劳工标准对人均收入的影响机理模型。由于核心劳工标准包括禁止童工、反对就业歧视、禁止强迫劳动、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这四个不同方面,所以本文除了探讨其单个方面对一国居民人均收入的影响外,还就其四个方面共同作用时的综合影响进行了研究。并在研究了核心劳工标准对一国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变动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其对国内收入差距的影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禁止童工对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和收入差距的缩小具有积极的影响,但禁止强迫劳动、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权则会产生消极的阻碍作用,至于反对歧视则对二者影响都不显著。而核心劳工标准四个方面共同作用时最终所产生的综合影响则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和收入差距的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