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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之后,世界各地的区域安全合作机制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这些机制在制度化水平上却有着巨大的差异。本文认为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国家总体实力不同使得国家对于区域安全合作机制有着不同的偏好。尤其是对于一些弱国家而言,冷战之后的国际形势发展减少了国际体系给其带来的生存压力,而内部的治理问题日益严重地威胁着弱国的国家安全。不少弱国国内呈现出了“破碎化”甚至是某种程度的无政府状态。囿于其自身能力的不足,弱国不得不放弃自助,而通过他助的手段来汇集能力,以解决其自身面对的安全威胁。在此种情况下,区域内国家就产生了对于区域安全合作的机制需求。与此同时,冷战后霸权的衰退则导致原本由霸权国供给的区域安全合作出现不足,因而进一步加强了弱国对于区域安全合作机制的内生需求。当自身能力越无法应对其所面临的安全威胁时,这种对于区域安全合作机制的需求就越强烈,因而也就越能够发展出机制化水平高的区域安全合作。除此之外,弱国需要通过区域安全合作机制对其法理主权的加强来弥补自身事实主权的不足。再者,区域安全合作机制的强化有利于制衡区域霸权国家的行为,这也是弱国单凭自身实力所无法做到的。本文通过选取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与其成员国的互动为案例,初步证明了弱国家对于高度机制化的区域安全合作的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