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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工程之一,颁布于2006年,通过该工程政策的引导实施,我国的农村体育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同时政策的有效执行也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群体性活动,该政策的有效执行对于发展我国农村群众体育事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及实地考察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等方面,对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政策的有效执行进行了具体的研究,旨在为更好的指导该工程的有效执行,能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发挥更充分的作用,取得更大的收获提供理论参考。研究结果表明:1.该工程政策的执行是将政策目标转化为现实形态的一种动态过程,是一项专门针对农村体育的建设和改善的重点工程,将场地建设到农民的身边,为农民们进行体育活动提供了场所。2.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政策自2006年奠定实施执行以来,建成的场地数量不多,执行效果不是很好,开展速度较慢。3.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一个多民族的聚集地,以汉族、土家族、苗族为主,农民们受教育程度不高,有初中文凭者居多,其次是小学文凭;身体健康不需要进行体育锻炼的认识阻碍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政策的有效执行。4.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政策的有效执行机制还不完善,各个机制之间应该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共同促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政策的有效执行。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对该政策的执行主体与目标群体之间的沟通进行查实,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建构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完善农民参与机制、激励创新机制等。进一步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根据农民们的兴趣爱好,不仅仅只开设篮球和乒乓球运动,还应开展土家族、苗族的特色体育项目,提高农民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和动机,让其真实的感受到参与体育活动的乐趣和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