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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任何国家在工业化进程过程中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新型城镇化是在城镇化的基础上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发展而进一步提出来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既是调节我国经济结构的重心,亦是开释发展潜力的枢纽,它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不竭的动力,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两次提到“新型城镇化”可以看出,国家决策层对新型城镇化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然而,城镇化建设离不开资金提供持续的推动力,现阶段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着巨大的融资缺口,如何冲破企业资金瓶颈,以减缓企业在城镇化建设进程当中由于缺少资金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从而更好地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是当前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是以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的运营为案例,对公司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首先,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法对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最近几年的财务报表进行研究分析,了解清楚公司各部分资金的结构构成及融资来源及使用情况,明确公司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公司经营过程中没有形成资金积累;外源融资规划不合理,公司模式单一完全依赖于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缺位等问题。然后,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及比较研究法,结合前人对城镇化及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融资问题进行的论述研究,找到并分析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融资问题的成因,即是由于地区经济与金融发展滞后;内源融资出现瓶颈以及融资方式缺乏创新、融资渠道单一、市场化程度不高及缺乏针对性创新融资规划等因素造成了制约公司发展及导致公司融资难的问题。最后,针对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融资难问题具体的形成原因,围绕当前公司资金的缺口问题寻找解决的方法,以求解决公司目前的资金短缺问题。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的融资策略进行了规划,即一方面是通过制定公司内源融资策略、尽量使注册资本金归位、加速形成留存收益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拓宽权益融资的来源;另一方面是通过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方式拓宽权益融资的来源;第三方面是采用混合融资方式即资产证券化及PPP项目融资模式来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建议新型城镇化公司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相互配合进行资源整合,并拓宽融资渠道,以保证公司的运营资金充足,从而实现公司持续运营发展。经过研究发现,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融资中的问题并非是个案。在全国范围内,存在较多城镇化企业,企业大体特征与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较为相近,在资金方面的症结及融资难问题的成因与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相类似。因此,针对新型城镇化公司规划的融资策略具有普遍适用性。这对于保证吉林新型城镇化公司的建设运营资金充足,响应国家战略部署积极投入城镇化项目建设方面,具有正面意义;对于此类新型城镇化企业如何解决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同样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