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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随之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80年代前期曾经有所缩小,但自1988年以来,总体上在波动中呈现扩大的趋势,到200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已由1988年的2.17:1扩大为2.79:1(农村为1),2001年和2002年又进一步扩大为2.9:1和3.11:1。据粗略测算,若考虑货币收入,2002年差距扩大为4:1,若考虑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到5-6: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在于:(1)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产生。长期以来中国实行二元经济结构政策,没有根据工业化发展阶段的转变来修订城乡关系政策,造成了严重后果。最突出的结构偏差是城市化进程滞后,70%的人口还居住在农村,50%的社会劳动力和近80%的农村劳动力在从事农业,农民数量大,就业机会少,也是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难题,可以说不废除二元经济结构政策,我们不可能解决好“三农”问题,城乡收入差距就很难缩小。(2)经济发展战略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生变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允许农民跨区运动,对农业和农民的不断限制,使农民家庭人均收入长期低下,基本维持温饱,而城市居民的收入则是相对稳定的。(3)经济体制改革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体制改革给经济注入了活力,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而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体制改革中,农村居民内部和城镇居民内部的个人收入增长都是不平衡的。从城乡整体角度讲,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与农村和农业改革的相对滞后是有关系的。 <WP=42>目前,我国居民总体收入差距已接近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这主要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结果。如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势必会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收入差距过大,财富过分地集中于少数人手里,绝大部分居民的消费呈下降的趋势,居民消费支出的增长低于居民收入的增长,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不仅会引起社会不稳定,也有悖于共同富裕的宗旨。高收入阶层中某些人的奢靡生活方式为物价上涨推波助澜,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激起公众的不满情绪,影响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对改革的支持力度,从而加大了改革成本,阻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差距程度应与社会所处的一定发展阶段相对应,大于或小于这样的客观差距程度都会产生消极后果,都不利于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本身的作用及效率优先的政策效应会使一部分人很快富起来,如果对此不加约束,就会造成贫富差距过分拉大,富者越富,贫者越贫,最终导致两极分化,这与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是相悖的,与我们追求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背道而驰。因而,“兼顾公平”原则在分配制度中的具体形式,就是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分配制度下,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收入差距,并提倡鼓励先富带动后富,促进整个国家在非均衡中发展,缩短先富与共富的水平差与时间差,最终达到社会公平。因此,必须采取一些有利于缩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措施:(1)打破城乡分割壁垒,确立农民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改变目前事实上实行的“一国两策”状况,改变户籍以居住地域划分的状况,实行居住地与职业转换相结合的户籍改革,逐步推行身份证制,城乡居民无论在哪就业,生活都一视同仁。(2)<WP=43>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第一、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国家财政政策是农村地区居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政策。第二、改革和完善农村税费体制,减轻农民负担。第三、加快农业产业化的步伐,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业经济。(3)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4)完善法制,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5)改革教育体制,加速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建立农村成人教育体系;大力进行宣传教育,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正确处理,必将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