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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财政公平分配所要实现的政策目标之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着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当前,总体考察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和政府财政可调控资源的综合能力,我国现阶段已经初步具备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条件。本文试图以云南省为样本和案例,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澄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理论,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体系和量化标准,提出加快我国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初步政策建议。本文主要采取判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定量指标的方法,通过财政均等化方面的间接反映和公共服务水平方面的直接判定,得到以下几点结论:1.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财政投入总体不足。云南省作为我国西部欠发达省区,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但财政控制力相对较强,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财政投入虽然较以前有所增加,但总体上仍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2.云南省各州市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在提高。云南省各州市间人均财政收入变异系数和人均财政支出变异系数逐步减小,这说明云南省各州市间财政能力差距在缩小,间接反映出云南省各州市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在提高。3.云南省各州市间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波动程度在缩小。云南省转移支付绩效表现出波动增减的情况,表明云南省在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时,表现出了在改革中摸索前进的良好势头。人均财政收入极差率和人均财政支出极差率在逐步缩小,这表明各地区间人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波动逐渐减少。4.我国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在下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表现出波动上升的情况,表明各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变化情况呈波动中降低的趋势。5.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均等化程度在提高。就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来看,2002—2008年以来,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均等化程度都表现出提高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