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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屡有会计机构负责人离职的现象,仅2008年至2014年,我国上市公司中会计机构负责人离职达2943人次,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会计机构负责人作为企业的中层管理者,他们不仅掌握着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基本的财务数据支持,而且负责编制报告向其他利益相关者传达公司的信息。所以如果企业存在财务舞弊问题,则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但是由于数据缺乏,国内外学者对此研究较少。相反的是,国内外学者从未放弃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从应计盈余管理到真实盈余管理,从动机、手段到经济后果,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可以说对盈余管理的研究相对较为成熟。也有大量文献表明,过多的盈余管理会致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随着目前资本市场逐渐规范化,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造假操纵行为容忍力度越来越小,处罚力度越来越大。在最近的几起财务造假案件中,证监会不仅对涉事企业给予处罚,更是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甚至将会计机构负责人作为直接负责人进行惩处,给予警告罚款甚至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措施,这给广大上市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形成较强的威慑力。那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因从事了盈余管理行为而离职吗?实证结果表明,第一,相比于真实盈余管理,会计机构负责人会因应计盈余管理行为而离职;第二,相比于负向的盈余管理,会计机构负责人会因正向的盈余管理行为而离职;第三,国有企业性质会削弱会计机构负责人因应计盈余管理而离职的可能性;第四,会计机构负责人离职与非标审计意见显著正相关,而且这种关系不会因盈余管理的方向而发生改变,也不会被国有股权性质削弱。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将盈余管理对公司成员的影响扩展到会计中层管理者层面,丰富了盈余管理行为对核心会计人员离职影响的研究;第二,以往对公司成员离职的研究大多局限在会计违规被发现后的样本中,但毕竟这种财务丑闻在上市公司中只占到少数,本文扩展了研究样本,既考虑了得到非标审计意见的样本公司,又考虑了单纯从事盈余管理而未必会被揭露的样本公司,来研究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会对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反应。由于数据缺乏,本文未区分会计机构负责人离职的类型及原因,也未研究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个人特征会对本文产生怎样的影响;而且本文仅将盈余管理区分为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但盈余管理不同的程度也可能会对本文的研究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却未加以区分,这也可以成为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