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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是一种通过惩罚失职公务员而对该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员起到警戒作用的制度。追溯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我们不可忽略的就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两大时期。因此,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诞生的时代背景、法律渊源、先进和不足之处以及我国现行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如何改进构成了本文内容的主要研究框架。第一部分介绍民国时期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孕育的时代背景和法律渊源。时代背景就是清政府被资产阶级革命推翻的过渡阶段以及中华民国在法律方面开始近代化进程这个时期。法律渊源包括晚清公务员惩戒的沿承和日本公务员惩戒的借鉴两个方面。第二部分分别介绍北洋政府时期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本文对两个时期的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设计和惩戒实践状况、相关人物进行详细分析,其中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设计包括惩戒法律依据、惩戒类型、惩戒机构、惩戒程序、权益救济五个方面。第三部分是对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评价以及对我国现行公务员惩戒制度的借鉴和启示。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宽严适中、层次分明,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民国政府的统治,开启了惩戒制度现代化的进程,但是也存在惩戒机关不统一、惩戒权不独立、惩戒程序迟缓等问题。虽然存在诸多问题,民国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闪光之处却不容忽视,其内容科学合理的部分对当代中国的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仍具借鉴意义。本文的写作旨在通过研究北洋政府和南京民国政府时期的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对比分析我国当代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性的提出改革现行公务员行政惩戒制度的建议,以期建立一支廉洁、优秀的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