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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学法制教育工作已经进行30余年,但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学目的被简单地看作是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把法律当作是公民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规则,宪法只是做为法制教育一个极少部分进行讲授,缺乏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的教育。 我国已经基本跨过公民温饱阶段、现正处于公民权利时代,我国中学应该积极开展宪法教育,积极开展公民权利、国家权力、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知识的教育,培养中学生的宪法信仰,把宪法作为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强大武器。 本文从论述我国中学法制教育、宪法教育的概念开始,对我国中学宪法教育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主张我国中学宪法教育的主要教学内容应该以公民权利、国家权力、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知识为主。文章还对美中两国中学法制教育课程的内容进行比较,并指出美国中学主要教授美国宪法知识,我国中学只是把宪法作为法制教育课程内容中的一个部门法律知识予以讲解,并具体分析了中美两国在法制教育课程中教授有关国家权力、宪政民主制度、公民权利教育、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及其运作等知识的异同点;文章最后还就改进我国中学宪法教育提出建议,提出要把宪法知识作为我国中学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把宪法知识加入到中考高考知识范围,其他中学文科课程也要加入宪法性素材,充分利用人大代表选举等宪法实践性活动做好中学宪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