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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多佐是美国颇具影响力的法官。在他的任职时期,美国正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不断喷涌而出的许多案件无法从既有的先例和司法方法中找到答案。卡多佐在继承其他社会法学家思想精髓的基础上,秉持实用主义的分析方法,结合多年从事律师和法官的经验,提出了自己的司法哲学思想,包括司法裁判理念中的法律观和正义观,以及四种司法方法和其司法哲学的核心法官造法思想。卡多佐为美国普通法的变革得到成功落实作出了重要贡献,它的司法哲学观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司法财富。本文通过分析卡多佐司法哲学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主要研究卡多佐法官司法哲学中的裁判理念与司法方法,并评价其革新之处与可借鉴之处,以及在时代发展中的所应延伸和避免之处,体现其卓越的具有时代精神的司法价值,以备为促进我国司法裁判方法的进步而取其益处所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正文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追本溯源,阐述卡多佐实用主义司法哲学产生的时代背景,说明其理论基础,并明晰实用主义的内涵。本章分为两个小节,第一节从时代社会因素与卡多佐自身因素两方面来阐述卡多佐的生活图景;第二节论述卡多佐司法哲学的理论基础,阐明卡多佐继承的其他社会法学家的思想精髓,以及实用主义的内涵与辨析,从而为之后裁判理念和裁判方法的分析奠定基础。第二部分阐明卡多佐法官的裁判理念,即实用主义司法哲学中法哲学层面的内容。此章分为两节来详细阐述卡多佐的法律观、正义观,以及司法运作的试错过程。第三部分论述卡多佐的司法方法与裁判技艺,阐述他的四类司法方法,以及作为其司法哲学观核心的法律空白下的法官创法。第四部分以司法回应时代,评价卡多佐的司法哲学中创新与值得借鉴或其缺陷之处。阐述时代变革下的法官的知识基础与角色定位,强调司法理应与时俱进,立足社会寻求社会正义,以求对我国司法裁判方法的进步有所借鉴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