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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几十年来全球的热点话题。药物的供给与使用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世界卫生组织通过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希望其成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的供应,使基本健康需要得到保障。同时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合理用药。由于基本药物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它在药物中的重要性,也决定了它的复杂性。要保障人群得到基本药物,对于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基本药物首先要满足人群重点医疗卫生需要。在选择基本药物时要考虑到地区疾病的流行情况,要考虑安全性、有效性,又要考虑到相对的费用/效益比。其次基本药物应该在任何时间以足够的数量、适合的剂型、可靠的质量、以个人和社区都能承受的价格服务于卫生体系。再次,经遴选出来的基本药物是有限的,它体现人群基本健康保障的合理性。在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鲜事物,从来没有全面实施的经验。我国幅圆辽阔,各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对药物的可及性需求、对药物的可负担能力也必然存在较大差异,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实施的复杂性是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推进进程中出现新的问题也是必然的。事实的确如此,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提出不少新的问题,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如何在基本药物制度具体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合理的评估,通过评估总结出目前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在各地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环节的管理,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顺利推进,是本文探讨的问题。本文以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个案,探讨珠江三角洲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出现的问题。通过有关文献的分析,番禺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经验总结,从而总结出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建议。在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时政府应该考虑到各种差异,在保障欠发达地区基本用药的同时,应考虑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对药物不同层次的需求,允许此类地区有限度地、按比例地使用基本药物,这样既保证了基本功药物的可及性,以顾及到发达地区用药的合理性;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相关政策,明确基本医疗机构的性质,明确基本医疗机构人员的身份,保障基本药物实施的主体;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环节的部门、行业要进行梳理,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与供应;完善政府的补偿机制,政府加大投入,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待遇,以保障人民群众有用药安全等是顺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成功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