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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军事科技竞争的加剧,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技术武器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的提升日益成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关键。本文首先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继而澄清了本文语境中军民融合、多中心治理、产业集群的内涵,以及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的联系与区别,并从产业集群理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几方面进行了探究,进而分析了多中心治理和高技术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关系,即多中心治理的效果与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阐释了本文的理论基础。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全国各典型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示范集群的治理经验、江苏省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集群的一般治理结构和运行状态,和丹阳国家级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示范集群的治理经验,从实证经验上进一步佐证了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集群多中心治理的实现程度越高,其创新能力越强。对多中心治理效果的评价能反映出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高低。建构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集群多中心治理评价模型的落脚点在于评判创新能力。之后,以多中心治理的一般结构为框架,提出涵盖产学研合作、R&D投入、专利质量、知识溢出、军民融合产业效率、创新环境六个方面的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集群多中心治理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指标特点采用层次分析法分配权重,建立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集群多中心治理评价模型;运用该模型对江苏省各主要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多中心治理效果进行实证测评,针对各集群暴露出的普遍问题提出优化治理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