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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奥斯特(1947-),美国当代作家,早年写诗,后转向小说创作,中途兼以翻译法语作品为生。在法国游学期间,他接触了大量现代后现代理论。早期因创作“非典型性”传记《孤独及其所创造的》吸引评论界的注意,接着发表了其代表作《纽约三部曲》,此小说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奥斯特深厚的学历经历及其接触的斑驳繁多的思想,使得他的出现在一开始就吸人眼球,并在日后得到褒贬不一的评价。西方评论家对奥斯特的小说创作多是从现代、后现代性的角度切入,诸如对语言与身份认同问题、主体性问题、偶然性问题等进行探讨。另一个显著的研究视角是从叙事学角度,针对奥斯特小说中的“元小说性”或“自反性”,分析其作品丰富的叙事技巧及策略。这些研究中不乏优秀者,不过对奥斯特有了解的学者知道,这些研究多是选择了显而易见、毫无风险的研究路径。奥斯特翻译过萨特的著作,在法国定居多年,存在主义、索绪尔的语言理论、福柯的规训理论或是“新小说”及之后的小说创作理论,这些或隐或现地出现在其作品中,不无意外。这样的研究,大多只是将奥斯特作品当作某一理论的“肢解对象”,将奥斯特看作是索绪尔或福柯的“同道”,并没有显示出奥斯特的独特意义。作家不该只甘心拾人牙慧,而是应该恢复其诗人的本职:预言。既是“预言”,那么必须有相应的“解码器”,预言的性质才会显现。在一开始对奥斯特的阅读中,我也毫不否认对其散发的类似帕斯卡尔对被上帝所抛弃的人类的那种悲天悯人情怀的迷恋。可是仅有迷恋是不够的,必须清楚迷恋所在。寻找解开预言的钥匙的过程历经曲折。在对存在主义理论的阅读中,我逐渐生出一种熟悉与相似感。刘小枫先生所编的有关“灵知主义”的书,替这种熟悉感找到了答案。继而对灵知主义进行相应的阅读,才知自己这种相似感并不具新意,权威的灵知研究专家汉斯·约纳斯早就在其研究中,尝试着将存在主义与灵知主义做对比研究,确证了灵知主义与存在主义的内在性与继承性。理解一个作家,是要将其放在一个合适的“氛围”下。氛围找到了,还有“预言”的切入点需要寻找。除了具有“强力意志”的诗人以外,其他诗人便都摆脱不了“影响的焦虑”。从奥斯特作品中的互文片段,就能大致得知他欣赏的文学前辈。奥斯特欣赏的前辈众多,如何在其中寻找到需要的“切入点”,这项工作,与寻找合适的“氛围”相比,也没有容易多少。不过好在这种工作类似于数学中寻找交集,寻找答案的几率是基于集合的重叠程度。卡夫卡与陀思妥耶夫斯基,一位是写了《审判》,另一位则是《罪与罚》的作者,这两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罪性与“有罪的人”。而奥斯特创作最初选择的是侦探小说这种通俗小说形式,紧接着的几部作品也多有涉及罪恶这个主题。因此,切入点便是“罪恶观”。“氛围”加上“切入点”便是本论文的论题,诺斯替主义与保罗·奥斯特小说的“罪恶观”。第一章是绪论,简要介绍奥斯特创作和诺斯替主义理论。论文主体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奥斯特小说体现的罪恶观,概述为“原罪说”、罪与罚、救赎说。第二部分则着重分析诺斯替主义与其小说的罪恶观的关系。这部分从重叠和差异入手,指出在对他律性惩罚的否定和拯救在于“诺斯”两方面二者的重合,而在定罪上,奥斯特小说中的罪恶观不同于诺斯替主义的罪论。第三部分是奥斯特与诺斯替主义。首先分析其前置的犹太教背景,犹太教与诺斯替主义的关系。其次,分析奥斯特潜在的诺斯替主义信徒身份。从其对神秘主义的接触、Gnosis在作品的直接显现着手。最后是其灵知派作家的写作特色。最后部分是结论,从宗教文学和思想史角度,指出其写作所蕴含的“绝望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