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融资租赁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大约30年的实践中,出现了大量的融资租赁法律纠纷,立法缺失使行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近几年国家高度重视这一金融产品,规范和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办法,以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但融资租赁运作机制比较复杂,涉及的法规制度较多,从交易风险角度来看,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第三人善意取得制度,是通过牺牲原所有权人利益而维护交易安全的制度安排,严重危害了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的利益;阻碍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而其主要成因是租赁登记制度的缺失。因此,本文将从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等方面展开讨论,借鉴其他国家融资租赁登记的经验并提出构建我国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建议,希望有助于缓解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受阻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