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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性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的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传统的以集体经济和土地为依托的农民生活保障体制,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经济体制的改革,使我国农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农民将承受更大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的冲击使一部分农民的生活无依无靠,生存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这极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目标相去甚远。因此,保障我国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加快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已成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首先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内涵、探索过程进行了介绍分析,并着重介绍了目前制度实施的现状,归纳出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制度执行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其次,分析了我国目前经济和社会情况,提出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构想,其中以农村低保标准的设定为切入点,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实证分析,提出一些观点和建议。主要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标准;合理界定农村低保对象;改变目前的财政拨款制度,提高中央、省级的财政负担比例,加快实现以个人所得税为低保制度的专项财源,建立农村低保基金,以解决经济落后地区的低保资金问题;建立社会化的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制度,减少资金分配层次,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最后,文章从建立健全有效的低保工作组织体系、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程序的管理、强化农村低保制度的行政和社会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强调了低保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本文对农村低保线的测定、低保对象的界定、低保资金的筹集和发放进行研究和测算并提出一些自已的看法,对低保资金的管理与监管提出改进意见。这些看法和意见丰富了农村低保研究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对进一步公平和有效地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