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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并不是一个新概念,1956年我国政府就曾提出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但并没有将其列入政府的工作日程。直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才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将其作为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这是对前一阶段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总体思路的创新。一改过去在农村之外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体现出国家在应对“三农”问题上的一个主动姿态,标志着我国农村政策的一个根本转向,即从“消灭农村”转向了“建设农村”。司垓村的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要从根本上提高司垓村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就必须正确面对现在司垓村的包括“迷信”在内的一切问题。
“迷信”不是一个新事物,它存在于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中。本文标题加引号的“迷信”研究范围包括除去正统宗教以外的人类信仰即民间信仰,也就是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所称之“迷信”。司垓村的民间信仰可以分为传统世俗类信仰、占卜类信仰、禁忌类信仰、祭祀类信仰、人体功能信仰等几类。司垓村民间信仰活动具有鲜明的特点:信仰者走上“迷信”之路的动机复杂;信仰者以中老年、妇女为主;民间信仰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积极作用更多展现等。
民间信仰活动对新农村建设有积极影响:民间信仰活动可以营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环境;能够推进“生产发展”,繁荣农村经济;能促进“乡风文明”,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同时,“迷信”活动对新农村建设也有消极影响:“浪费”资源,内耗“生产发展”的条件;使宗族势力抬头,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危害;使农村基层调控能力弱化;使社会风气“庸俗”而非“文明”;危害农村社会治安;危害农村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不利于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破坏社会风气;能做到精神安慰和心理自我防御,但只是短时期的表面现象等。
司垓村“迷信”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社会的、个人的原因,也有政策的、“迷信”本身的原因。
我们应该科学对待、明确界定、积极引导“迷信”,发挥其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优化民间信仰的内容;弘扬民间信仰中的积极因素,引导广大信众投身新农村建设;妥善化解和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引导信众为推动新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全面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实现农民生活方式的变革。同时,加大管理、科学规范“迷信”,限制其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反贫困进程,清除“迷信”土壤;健全基层政权建设,加强“迷信”管理;开展精神文明创建,营造健康信仰环境;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抵制“迷信”思想渗透;切实解决农民实际生活困难与问题;想方设法,切实提高村民的素质;下大力气,营造良好的宣传文化环境,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从而科学有效地掌控“迷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