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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我国银行业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居于银行业的主导地位。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成功上市,中国银行分别于2006年6月和7月在香港H股市场和境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工商银行于2006年10月27日以A+H股的方式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成功上市,2007年9月25日建设银行成功在A股市场上市。但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才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与“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大银行”这一目标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国有商业银行要完成向现代商业银行的真正转轨,核心是完善公司治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框架符合企业公司治理的一般性,但银行业具有的特殊性质使得其公司治理从根本上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治理。不存在唯一的、最好的公司治理标准。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是发达国家具有代表性的两种公司治理模式,本文对两种模式进行分析、对比,揭示其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借鉴意义。国有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缺位问题;其次,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利益制衡机制的健全;最后,国有商业银行外部治理环境的改善。本文结合管理学、财务管理学、金融学、企业宏观战略管理、政治经济学等众多学科知识,站在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角度,立足于转轨过程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实际,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转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建议。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不应只是内部结构的治理,还应着力改善外部治理环境,以达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