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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涌入城市的人群越来越多。在这种背景下,城市的住房需求逐步提升,房价随之持续上涨,新进入城市打拼的人群,如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无力应对高房价,因此造成劳动力的移动性障碍,而这部分新进入城市的人口正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支撑力,所以不限制户籍的公租房成为为城市留住人才及提升社会公平性的重要手段。同时在国务院发布《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连续租赁公租房不少于五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租户,可以购买公租房。所以现在很多地方政府面临第一批公租房租户五年租期已到,公租房租转售的具体价格如何确定的问题。因此,论文提出了公租房租转售模式下的出售定价研究。首先,论文通过对中国部分省市公租房出售定价模式进行回顾与分析,发现了现行中国公租房主要采用成本定价法及市场比较法,并指出两种定价方式的缺陷,据此从成本和保障对象支付能力角度展开研究。然后,识别出7条公租房供应路径。根据保障对象的可支付性,排除他人获益性及公租房资金的持续周转性,本文最终将研究范围限定于路径六:公租房采用租售并举制度,以有限产权方式、退出路径为政府回购的方式出售。其次,论文区分统建制、委托代建及配建制三种建设方式,确定公租房基于成本出售定价模式。同时,论文借鉴北京以及重庆市关于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划分,将公租房保障对象分为三类:Ⅰ类为新生代大学毕业生、Ⅱ类为外来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Ⅲ类为城市住房困难户。在此基础上,论文通过住房可支付能力测定模型确定公租房基于可支付能力出售定价模型。再次,论文通过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及主成分分析法,形成公租房租转售模式下出售定价相关指标体系。最后,论文根据住房可支付性指数理论,运用AHP-CRITIC组合赋权法得到公租房出售综合定价模型。其中,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主观权重,运用CRITIC法确定客观权重,运用Kendall秩相关系数进行事前、事后检验,利用D-S证据理论合成规则求得最终决策方案的组合权重,最终得到公租房租转售模式下出售综合定价模型。论文深入分析了公租房租转售模式下的出售定价模式,通过对公租房建设成本及保障对象可支付能力两个方面的研究,为政府制定公租房租转售模式下出售定价政策提供依据,这对于促进公租房事业发展,保证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