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大连海事大学 | 被引量 : 2次 | 上传用户:xingxing12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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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即“建设、经营、移交”。主要是指东道国政府在一个特许期内授予项目发起人建造、经营及维修该项目资产,直至期限届满后将该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BOT项目涉及到私人所有制确认、担保安全、建设阶段、税收、外汇和利润汇出等复杂的法律问题。在特许阶段、融资阶段、建设阶段、营运阶段需要制定诸多法律文件以规范政府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产品收购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BOT项目所涉及法律、法规、规章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东道国的法律框架直接影响着BOT项目。东道国应根据现有的法律制度、法律传统以及BOT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律,以解决有关BOT项目的法律问题,保障BOT项目的顺利执行。 首先,东道国必须为BOT项目的建设和营运提供基本的法律权限和法规、规章权限,确定有权谈判和执行BOT项目的部门,规定BOT项目当事方开展活动的一般条件。其次,东道国应颁布购买项目用地、转让公共资产等方面的公共立法、保障项目成功的担保立法、促进外国投资的立法、特许权协议的立法、采购立法等。第三,东道国应使保护产权的法律、防止征用与国有化的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环境立法等一般商业性立法与政府的BOT项目目标保持一致。 1995年5月10日,国家计委批准了第一个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电厂B厂,标志着BOT项目融资在我国正式诞生。目前,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尝试用BOT方式向海内外招商引资。可以断言,BOT项目融资方式将成为规范引进外资发展我国基础产业的“资金高速公路”。 BOT项目在我国尚处于试点阶段。国家计委、外经贸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就BOT项目审批、公司章程报批、外汇管理等问题作了规定。同时,我国现有的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也适用于BOT项目。但是,与国外BOT法律理论与实务相比较,我国的BOT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亟待处理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及时加以解决,就会限制我国基础产业的发展,甚至会导致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实现。 本文着重阐述了国外BOT法律理论与实务,结合我国BOT项目融资实践, 论述了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以期BOT项目融资方式能在我国进 一步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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