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池塘资源理论的农村公共事务治理模式研究——以山东省东平县为例

来源 :山东农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sgver5r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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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农村公共池塘资源就的治理问题便是其中之一。“公共池塘资源”是指一个群体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一种公共资源,理性的个人可能导致资源占有着拥挤无序或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当前主要矛盾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为基础的产权模式无法满足各方利益主体的需求。就我国而言,公共事务主要由政府管理,这种行政式的管理体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地悲剧所带来的影响,但也增加了信息成本、执行成本和后期监督成本等费用,影响了政策执行力。对公共池塘资源而言,“市场失灵”是私人体制不得不面对的,在管理中,受外部影响较强、垄断投机现象频繁发生。  本文基于“公共池塘资源理论”,以山东省东平县农村公共事务这一极具代表性的“公共池塘资源”为例,探讨当前在该地区解决该问题治理方案。文章首先从该地农村现行公共事务治理现实问题出发,分析在不同时期东平县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方式的变迁以及各方利益主体的态度。继而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最后着重对公共事务综合治理机制和制度安排进行深入研究。所以本文对多方参与的自主治理制度在农村公共事务治理问题上进行再设计,并有侧重点的研究了可能遇到的问题,希望能在理论上对东平县公共事务治理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以实现该地区公共池塘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鉴于此,本文从“公共池塘资源理论”为基本理念,并参照以赋权于民、多中心治理等相关理念,选取山东省东平县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为研究对象,针对东平县农村公共事务存在的治理困境,以解决“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和类似“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问题,以农民成立自治组织对农村公共事务进行自主治理为研究目标。首先在理论上构建一个包含影响农村公共事务自主治理因素在内较为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次,对山东省东平县农村地区进行调查,取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分析,检验及判断各个因素在农民达成自主治理行为及参与自治组织意愿中的影响程度;设计实验,引申奥氏系列实验,验证交流在自主决策的作用,第三,把理论运用到东平县大清河河砂资源开发过程中,以案例分析总结具体治理中的经验和问题,对通过调查和实验得出的结论进行运用,检验和再提升,最后,尝试探索可能的原因和解决农村公共事务治理的方案,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民自治组织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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