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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是依据《劳动法》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下称“审批办法”)而设立的一项特殊工时制度安排。自其设立之初,该项制度下关于劳动者休息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就一直处于模棱两可和不完备的状态。而后,各地在执行此项制度的过程中多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这一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细化与调整,但依然未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并且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统一立法与各地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实践过程中的不统一。近些年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利用法律漏洞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事件频发,其中亦不乏一些知名企业,如全球500强企业通用电器,但受制于不定时工作制本身的立法缺陷,该项制度下劳动者休息权保护的问题始终未能妥善解决,有鉴于此,修改、完善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立法势在必行。本文希望通过对我国不定时工作制下劳动者休息权保护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不定时工制下劳动者休息权保护的思路以及立法建议。第一章,对工时制度以及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概念进行了介绍,并分别从不定时工作制的特定适用对象和行政审批程序梳理了不定时工作制适用条件,而后阐述了不定时工作制下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机制。第二章,分别从劳动保障立法与行政审批立法的角度探究了不定时工作制下劳动者休息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指出了现行立法下不定时工作制在劳动者休息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立法缺陷,如未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范围和延长工作时间,以及未明确劳动者是否享有带薪年休假等。第三章,以不定时工作制下劳动者休息权保护在司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采取实证研究的方式对43份案件样本进行归纳分析,在此基础上论证了不定时工作制下劳动者休息权保护在司法救济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其根本原因。第四章,从完善不定时工作制下劳动者休息权保障的路径出发,分别就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范围、延长工作时间及其报酬、带薪年休假以及审批标准和后续监督程序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