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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财政的核心任务之一。财政通过再分配职能来缩小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城乡、区域、群体、个人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差距,体现公平正义的发展理念。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不应存在歧视性公共服务,政府应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文化需求,尽可能使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得以实现。但是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平等现象,突出体现在城乡居民、不同地区人群、不同收入群体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很大,严重影响到基本公共服务的公正性。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财政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