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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权是民法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研究具有极强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很高的挑战性。目前,学界对现代身份权的概念,发展趋向有多种声音。其中尽管不乏真知灼见,但是普遍来看还是没有深入分析身份权变化的背后因素。对身份权的法理基础,价值追求也还不够系统。无法揭示现代身份权的真实面目和合理的价值定位。本文从四个部分阐述现代民法身份权应有的含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论证身份权在现代的发展,身份权的法理基础,从而确立笔者意向中的现代身份权的体系及保护的方式。第一部分,身份权的概念分析。本文从身份权的概念入手,通过对现存多种身份权定义的分析并结合身份的正确含义得出现代身份权应该是基于亲属身份而产生的权利。第二部分,身份权的历史发展。在确定了身份权的应有之意后,笔者试图从历史发展的角度,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的身份权本意的变化研究,阐释身份权演化至现代意义上的新面貌身份权的过程。在经过对身份权古代法时期的起源、罗马法时期的完善和近现代的发展的连贯考量,得出了传统的家长权已经消亡,平等的配偶权代替了专制的夫权,亲属权已经出现,亲权法律的性质也已发生了根本改变化的结论。也正是身份权这种巨大的变化,导致了身份权理论的诸多分歧,使深入地探讨身份权法理基础,价值取向成为必然。第三部分,现代民法身份权的法理基础。笔者分析了血缘作为身份权的内动力为现代身份权理论打下坚实的伦理基础的深层价值诉求。并从自然法视角,通过对传统自然法和新自然法两个自然法阶段的理论探讨,认为,一方面现代民法上的身份权把主体局限在具有血缘和姻亲关系的亲属成员之内,内容不得扩大到亲属之外,是符合基本而神圣的自然性的。另一方面新自然法承认多元主义,使自然理念成为政治法律价值的必有内涵,为现代身份权的传统自然性找到了现代的价值内涵。不仅使身份权理论的传承找到了依据,也为基于血缘和姻亲的身份权谋求到了新的制度位置。另外,新自然法的评价和思维方式亦可以解释现代身份权坚持从血缘姻亲入手是具有实践意义上的合理性的。第四部分,现代民法身份权体系的建构。笔者意向中的现代民法身份权的体系。该体系的结构由身份权的主体、身份权的内容、身份权的客体、现代民法中身份权的基本分类,现代民法中身份权的保护五部分组成。坚持了血缘和姻亲关系对身份权的绝对制约。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完成了现代身份权基本理论的展示,希望能对身份权理论的进步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