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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升级,突出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指明了方向。长沙县县委县政府于2013年5月引进非政府组织,开展“乐和乡村”建设项目,经过五年多的发展,这一创新基层治理的试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呼应了新的时代发展需求。而在这一过程中,参与式传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基于发展传播学的理论视角,以长沙县“乐和乡村”社区为调查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田野调查与访谈等研究方法来分析非政府组织在参与“乐和乡村”社区建设时所借助的有效传播方式。调研发现,目前乡村社区建设主要面临“原子化”个人现象突出、公共生活空间严重缺失、“最后一公里”局面普遍存在的困境,而这些困境归根到底是要解决乡村建设中“人”的问题,这一点也正是非政府组织参与乡村社区建设需要攻克的难题。传统上政府所采用的“自上而下”的传播方式并不适用于内部分层、权威缺失的当代乡村社会,更不适用于非政府组织。针对上述情况,参与式传播有了存在的必要,对非政府组织而言,通过参与式传播可以有效解决外来组织与当地社区的观念冲突与融通困难;对当地社区而言,参与式传播可以将外来观念进行内生性转化,同时营造公共空间达到“聚人”功效。而在整个“乐和乡村”社区建设中,参与式传播配合当地既有组织开展工作,形成一套以内生型自治组织“互助会”为中心,社工站、联席会、村民有效互动的参与式传播运作流程。综合分析“乐和乡村”社区建设中参与式传播的整体情况,可知社区赋权与协商治理是其中的关键,也是目前多数乡村社区建设应重点把握的方向。诚然,参与式传播的运用也存在社区媒体使用不足、社区文化挖掘不到位等问题,充分发挥参与式广播对社区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强参与式影像的制作与传播,紧跟新媒体的时代潮流,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深入挖掘在地特色文化都是“乐和乡村”社区建设下一阶段可以改进的方向,也是其他乡村社区建设可以借鉴及改进之处。在此之上,需明确因地制宜是乡村社区建设的“黄金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