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额罚金制

来源 :湘潭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yman_h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就我国而言,日额罚金制至今还仅仅是一些学者偶有提及的一种新型的罚金刑制度,一般人对其接触得并不多,认识也比较有限。但这项源于北欧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程的制度已经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取得了成功,不论是在一些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概莫如此,而且日额罚金制正以它所具有的巨大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研究这样一项在国外已经颇为成功的罚金刑制度对于正处于罚金刑完善之阶段的我国来说,既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学术界对日额罚金制的研究现状,本文对日额罚金制的基本内容及实施情况做出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对其产生发展状况、特征、理论根据、使用程序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对日额罚金制的积极功能和存在的缺陷做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评价。同时着重论述了日额罚金制对我国的启示作用。具体分析了我国借鉴实行日额罚金制的意义:首先是直接意义,如有利于扩大罚金刑适用,更具有操作性等;其次是间接意义,如有利于减刑、易科制度的实施。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情况,从罚金刑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两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了引入日额罚金制的必要性。综合日额罚金制的优势,分析了其对我国罚金刑所能起到的完善作用:在立法上完善罚金刑的裁量原则与数额立法模式及罚金刑适用与量刑情节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尽可能解决罚金执行的随意性、盲目性、艰难性等问题。最后探讨了如何借鉴引入日额罚金制的问题,本文认为,既要实现思想上的转变,消除一些认识误区,又要在遵循体现刑法本质、执行效益等原则的情形下进行,不可盲目引入。在实际操作中,最重要的是全面参考犯罪人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情节、收入与支出等,从而确定“日数”与“日额数”。而且还要注意日额罚金制与我国现有罚金刑数额立法模式的关系处置问题,借鉴引入日额罚金制的情况下罚金缴纳方式问题以及“犯罪情节”与“经济状况”谁主谁辅的问题等。
其他文献
哈特的“规则”理论是西方法理学历史上一个重要理论。本文前三章,通过分析哈特建构法理学的目的,重构了哈特著作的核心观点,以求集中展现哈特法理学中颇有特色的“规则”理
格奥尔基·瓦连廷诺维奇·普列汉诺夫是俄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创始人之一,第二国际著名的活动家和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虽然后来普列汉诺夫在政治上
目前研究企业跨文化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不仅引起了企业家、企业管理者和文化学者们的兴趣,同时也逐渐受到政治学研究者的关注。对于企业而言,企业文化乃是生存之本
现代仲裁法律制度确立的协议管辖原则使得仲裁协议在仲裁法律制度中居于至关重要的中心位置,可以说仲裁协议是整个仲裁法律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法律行为,它具
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红军被迫转战陕北,在陕甘宁地区开辟新根据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后,陕甘宁边区作为中共中央所在地,它的存在和发展对党的生存和
刑事诉讼审判前程序,是公权力最容易侵犯私权利的阶段。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程序性违法行为如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均发生在此阶段。为了遏制程序性违法行为,保障人权,我国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