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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是《森林法》修改的重要主题之一。森林碳汇与气候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森林的碳汇功能在减缓气候变暖,保持气候稳定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开展森林碳汇活动是当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同时在我国开展森林碳汇活动也具备相应的可行性。我国作为二氧化碳排放大国,碳减排压力巨大,充分发挥森林的碳汇作用有助于我国碳减排指标的顺利完成。另外,我国国土广阔,在发展森林碳汇方面有着森林总量丰富的优势。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等国际公约对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起着重要的指引和约束作用,公约中也已对森林碳汇机制做了较为详细的制度设计。面对当前应对气候变化的巨大压力,我国必须积极参与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的谈判,并在此基础上落实国际公约中有关森林碳汇的先进法律机制。 我国要发挥森林的碳汇功能,一方面是要加强森林碳汇方面的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就是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碳汇的制度保障。在我国,《森林法》是落实森林碳汇制度保障的一部重要法律。我国的《森林法》颁布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于上个世纪90年代做过小幅修正。由于立法年代较早,我国《森林法》不能很好地应对当前气候变化这一重要的世界性主题。具体说来,其主要有以下不足:一是立法宗旨落后;二是未能落实我国参与的国际公约中有关森林碳汇的相关规定;三是没有建立完善的森林碳汇保障机制,具体包括森林“固碳”、森林“增汇”及碳汇林保险三个方面。因此,必须适时的对《森林法》做相应的修改,以适应当前应对气候变化的时代发展要求。 我国此次《森林法》修改宜从下述三点着手:一是更新立法宗旨,树立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森林碳汇应对气候变化的巨大作用及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核心的价值取向。二是落实我国参与的国际公约中有关森林碳汇的相关规定。三是完善森林碳汇保障机制,包括森林“固碳”、森林“增汇”及碳汇林保险三个方面,保障森林碳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