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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是通过生态功能的受益者向生态服务的提供者支付相应费用,达到实现不同区域之间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之目的。生态补偿是生态文明的制度化表现形式,对于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紧张关系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共享发展理念与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在联系表现在:共享发展理念是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生态补偿制度是共享发展的重要制度形式。美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的生态补偿制度实践对我国的生态补偿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主要表现在:推进制度创新,政府市场并重;设定补偿条件,明确法律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补偿效果。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实践与改革开放共同进步,生态补偿成就显著,但是也存在发展困境。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要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谋求改进对策:一是坚持生态补偿依据的法治化,二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市场化,三是生态补偿方式的多元化,四是生态补偿体制的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