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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裁量罚金刑,如何确保罚金刑的执行,始终是困扰司法机关的难题。本文认为,在罚金刑的裁量方面,合法裁量原则与合理裁量原则是罚金刑裁量的基本原则;在具体确定罚金刑数额时,必须根据刑法总则、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来决定;需要考虑不同犯罪人对罚金数额的影响;在特定案件中,需要妥善处理与没收财产并科、与自由刑的易科等等问题。当前,罚金刑的执行情况很不理想,这既有立法方面的原因,也有司法方面的原因,还有被执行人自身方面的原因。要解决罚金刑执行难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一是需要完善立法关于确定罚金刑数额的规定;二是需要完善罚金刑的执行措施,明确规定罚金刑的执行主体为法院的执行局,对罚金强制缴纳措施在立法上予以完善,建立罚金执行与主刑执行挂钩制度、罚金刑缓刑制度与罚金刑易科制度;三是应当建立完善司法机关执行罚金刑的配合机制,即应当完善法院之间的配合机制、法院和侦查机关的配合机制、法院和检察机关的配合机制、应当建立法院与监狱之间的罚金刑执行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