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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作为一种几乎是亘古长存的刑罚制度,从天经地义到饱受争议,一直是刑罚制度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现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而我国不但保留死刑,并且相较于其他国家来说适用的更为广泛。由此,本文就我国死刑问题进行深入的法社会学分析,使人们更加透彻地理解并理性地看待死刑这一刑罚制度,以期其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本文首先对我国死刑的刑法立法及其表象,以及在我国死刑制度不断变迁中起主要作用的各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就死刑存废之争的主要论点及其社会价值进行论述,以作为研究背景,奠定研究基础;其次,对死刑存废与制度设置的相关因素进行理论分析: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报应观念、威慑效果、慎杀恤刑以及天人合一思想在死刑制度中的体现,同时简要分析涂尔干相关的法律与刑罚思想,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以及边沁功利主义思想中的罪刑相适应等具体论述,以论证社会条件与集体意识,以及刑罚功能对死刑制度的影响,为研究提供基本理论根基;最后,在研究背景与法社会学相关理论支撑下,从道德、集体意识、社会发展条件以及其所发挥的社会功能等方面,对我国死刑存废问题进行法社会学分析,并辅之以案例说明。论文由表及里,由外到内,剖析我国现在死刑制度的发展状况、深层原因及目前制度设置的多重考量。研究意欲阐明,只有将法置于社会各个因素之间,关注其与其他因素的互动及相互影响,才能对法律制度设置得出合理并且合乎实际的结论;而我国目前的死刑制度就是在综合考量道德、集体意识、社会发展状况及刑罚功能等因素后所得出的实际且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