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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议会代议制民主政体的国家,民主政治走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前列,英国议会素有“议会之母”的美誉,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争先效仿的典范。但在这样一个民主的国家里,英国妇女的政治地位却曾经一直得不到改善,在法律上突出表现为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作为政治民主化的重要一环,妇女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分四个部分研究妇女选举权在立法上的确立与发展历程。19世纪伴随妇女选举权问题的提出,选举权问题居于政治问题首位,并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议会选举制度改革。妇女在受到改革运动的感染和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启蒙后,自我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在追求自身独立的过程中开始谋求自己的权利,后来就有了19世纪到20世纪初,长达半个世纪轰轰烈烈的妇女选举权运动,这场运动旷日持久、步履维艰,这种艰辛在立法方面表现在关于妇女选举权的提案从未间断,但却迟迟不能立法。一直到1918年《人民代表法》的出台才赋予了部分妇女的选举权利,妇女选举权终于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摇身一变成为白纸黑字展现在立法上。立法的确立过程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有妇女选举运动的推动、政党政治发展的需要,议会议员不断的为妇女选举权问题提案、辩论、表决,虽然过程坎坷曲折,但正是在多方的努力之后才有妇女选举权在立法上的初步确立。一直到1928年的《男女平等法》的出台才彻底解决了这一为后人所诟病的历史问题。同时也完成了英国现代选举制度的最后塑造。妇女选举权作为现今不可置疑的权利,却是曾经英国旷日持久的辩题,通过研究,本文试图回答了为什么英国的妇女选举权的获得步履维艰,到底是什么在阻碍这一民主进程?本文以英国的妇女选举权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究其在立法上的确立原因及过程,推力及阻力,变化及发展,在历史迷雾中寻找妇女选举权存在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