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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行业协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加强。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需要行业协会独立承担重要的社会职能。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发展需要行业协会发挥独特的社会作用。然而事实上,由于历史和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其突出问题之一即是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而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是行业协会行使各项职能、发挥社会作用的护身符。行业协会法律地位不明确将导致实践中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受阻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也是行业协会其它法律问题研究的前提。综上所述,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已为迫切需要。本论文结合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学科知识,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在对我国行业协会目前发展状况进行实际考察和思考的基础上,对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进行了界定并对相关问题予以论证。最后对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作出如下界定:行业协会是独立于政府与企业的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团体法人,它是介于政府和市场中间并承担重要社会职能的社会中间层主体。该界定否定了行业协会作为二级政府的地位,否定了行业协会参与垄断行为并带有营利色彩的角色。 本论文正文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章是行业协会概述。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行业协会发展现状介绍;行业协会定义与法律特征及相关定义辩析。 第二章是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分析。本章内容主要包括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现状;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长期不明确导致的后果;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现状原因分析。 第三章是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重构。本章内容有以下几个小节构成:国外有关行业协会地位的法律规定;确立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确立行业协会法律地位后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等;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体现之一:行业协会的权利和义务及其职能,本部分内容将在对行业协会法律地位的准确定位基础之上对行业协会的权利和义务予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