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商标间接侵权问题研究

来源 :中原工学院 | 被引量 : 1次 | 上传用户:xiexieni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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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些年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网络交易方面的商标间接侵权案件逐步增加,网络技术的特殊性使得判断商标间接侵权变得困难。由于我国关于商标间接侵权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能依照其他相关的法律来确定,以至于司法机关审判此类案件时,无法找到适合的法律依据,从而造成司法实践上的混乱。商标间接侵权指的是行为人并未直接侵犯商标专用权,但是具有故意引诱或提供帮助,促使直接侵权发生。根据定义进行推定,构成商标间接侵权的四个要素分为:客观上对其进行帮助、对其造成损失、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间接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目前,国外对商标间接侵权种类分为帮助侵权和替代侵权两种类型,两个类型在划分上主要对行为主观过错认定上存在不同。而研究国内相关学者理论发现,过错责任更适用于商标间接侵权的认定标准。在特殊行为人的商标间接侵权分析上,予以论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是具有特殊性的法律地位,进而需要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并且需要满足商标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才能对其定性。将我国与美国的立法与司法现状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我国还存在对商标间接侵权法定界限不清、行为人主观状态认定难、使用的免责条款不合理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合理借鉴与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从商标间接侵权界定、平台提供商需要履行的义务,以及是否适用免责条款的条件等方面,完善相关商标间接侵权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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