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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不断出现各种问题,其中就包括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与此同时,中国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也更加紧密,受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多种经济因素的的影响,中国经济呈现出了通货膨胀的迹象,物价不断上涨,给国家和人民增加了无形的负担。为了解决这些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国内开始出现了一种新的市场规制方式——约谈。综合各次约谈来看,约谈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自2010年12月以来,我们看到发改委、工信部等等频繁的将约谈作为一种市场规制的调节方式,用以解决企业之间的冲突,稳定物价等等。然而,目前对于约谈的研究却是少之又少,而其又广泛的应用于政府市场规制中,因而当前对于约谈制度的研究具有相当的紧迫性。本文根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脉络,对约谈进行尽可能全面的研究。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政府市场规制中的典型案例。本部分简单介绍了我国约谈的典型案例,笔者选取了三个不同方面的案例加以介绍,分别是约谈在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实例,在稳定物价方面的实例以及在解决公司间私权纠纷方面的实例,并由此引发出对于约谈的性质、主体、程序和救济等方面的思考。第二部分:政府经济规制中约谈方式的法理分析:本部分对约谈的性质、内涵以及合法性进行研究,为进一步分析当前我国约谈所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对策作出铺垫。第三部分:我国市场规制中约谈方式存在的问题。本部分结合约谈的基本内涵等对第一部分的实例进行分析,从中得出约谈作为一种柔性调整方式存在适用的条件欠缺、无明确的程序规定、效力容易异化、相对人缺乏救济途径等突出问题。第四部分:完善政府市场规制中的约谈方式的建议。在总结当前国内约谈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之上,本文主要从程序法的方面对我国约谈方式的完善提出建议,应当明确政府约谈的基本原则、完善约谈的法定程序、健全约谈的责任机制和构筑被约谈者的救济途径等,由此更好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从而充分发挥约谈在市场规制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