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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对“范畴”一词做出两种解释,一种是哲学性或理论性的解释,即范畴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另一种则是通俗的解释,即范畴指“类型、范围”,这两者之间虽不能说在意义上毫无联系,但它们之间似乎仍有不小差别。一方面“范畴”作为各学科必须依赖的基础性概念,显然被要求作为一个体系而存在,即各学科均要为自己准备一整套“范畴”用以构筑一个严谨详实的能够反映人对客观事物本质认识的理论体系,但另一方面“范畴”在日常用语中却给人一种“事事皆范畴,处处见范畴”的感觉。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语言使用中“范畴”似为所有“语词”背后的意义支撑,每个“语词”自身被看成是“表达”,而它所表达的东西就是其背后的“范畴”意义,但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范畴”概念本身有不同寻常之处。首先,它是西方思想和学术源头的核心概念,在古希腊学术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中位居显要;其次,“范畴”在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概念,它是自带一个体系的存在者,其中包含了著名的十大范畴;再次,“范畴”概念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得到广泛的使用,广泛存在于不同哲学家的不同哲学体系,结果是“范畴”概念在获得极其丰富的意义内涵的同时,其本身内在的涵义亦被不断“泛化”,它的使用早已突破了哲学的领域而广泛应用于不同的科学领域,特别是在现代的语境中更是几乎被等同于“类别”;最重要的是,“范畴”概念始终与我们的认知息息相关,它具有根本性的作用,亦即它并非仅仅相关于世界上某些事物、某些种类、某些方面的认知,而是相关于世界上所有事物、所有种类、所有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有鉴于此,本论文力图完成涉及范畴的两项紧密相关的研究任务,第一项任务涉及三大范畴体系的理论性比较研究,它作为主体内容将覆盖本文第一部分至第四部分;第二项任务是该理论性比较研究对范畴化实践性认知研究的启示,它作为必要延伸将在本文第五部分加以展开。在第一项任务中,我们追寻“范畴”所经历的体系演变,我们把范畴论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古代、近代和现代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分别选取一个最具有影响力的哲学认识论中的范畴体系加以研究,具体而言,即选取亚里士多德的经验论范畴体系、康德的先验论范畴体系和胡塞尔的本质论范畴体系这三大范畴体系进行理论比较研究。通过全面、系统的研究,我们发现这三个最具有代表性的范畴体系尽管可以说互相之间是异质性的,但它们同样都专注于描述我们的全部基本认知范式,并且同样都把这些认知范式命名为“范畴”,因此在对于基础认知意义的追寻方面完全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在具体论证上,本文一方面把着力点放在各体系本身内在的系统纯粹性和自洽性及其对于基础认知所具有的独特维度,另一方面也注重对于不同范畴体系进行横向比较,在揭示不同范畴体系之间的异质性和各自具备的系统自洽性的同时,亦着重挖掘范畴论本身一以贯之的精神脉络以及范畴体系演变进化的历史连贯性。接着,本文进一步深入考察范畴概念本身的演变规律,揭示其演变所围绕的三大主轴即逻辑主轴、区域主轴及意义主轴,前两大主轴为显性主轴,后一个主轴为隐性主轴;从以上范畴概念本身演变的考察中,我们提炼出了其不变的概念内核即“认知意义之底层”或者说“认知的可能性本身”。正是以此范畴概念本身的不变内核为基础,我们转而进入本文的第二项任务即“范畴化”过程的研究,因为“范畴化”就其根本而言就是根植于基础领域的“认知可能性之本身”的意识操作,它是在整个经验认知过程之中进行的(针对认知可能性的)现实化和(针对认知对象的)客体化的意识行为。原本按照胡塞尔的划分,整个经验认知过程一共为三个对象性建构阶段即接受性对象的建构阶段、知性对象性的建构阶段以及普遍对象性的建构阶段,而根据我们的对于范畴化的定义则可以把它们解释为三个阶段的范畴化。在针对经验认知过程的范畴化实践性研究中,我们进一步发现了三大范畴体系所辖的诸范畴在主导不同阶段的范畴化方面存在着天然的互补性和一致性,即第一认知阶段的范畴化其实是由康德的现象性诸范畴主导进行的范畴图型化(还有范畴的特型化作为必要补充),第二认知阶段的范畴化正是由胡塞尔的逻辑性诸范畴主导进行的范畴逻辑化,而第三认知阶段的范畴化则是由亚里士多德的类型性诸范畴主导进行的范畴类型化,这些不同阶段的范畴化构成了基础认知领域的一整个经验认知构架。除了以上基础领域,我们的经验认知其实还有更加显性、突出的领域,这就是心理认知领域和语言认知领域,只要我们稍稍扩展一下“范畴化”的意义辖域,它就必然要涉及这两个领域,但是即便如此,在这两个领域中所谓的范畴化亦仍然是基础领域的范畴化的外化表现,在心理领域直接表现为“直观化显象”而在语言领域则直接表现为“系统化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