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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的数量为3.84亿,互联网普及率已达28.9%。然而,伴随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侵犯著作权的现象却不容乐观。作品的每一次新传播都是在拓展新的利益空间,不规范的科技网络已对著作权人的权益构成了掠夺,并未带来人们预想的使用者与权利人共享利益的双赢局面。就目前网络侵权作品的类型及表现而言,已经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作品,如果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问题不能切实的得到解决,将对我国的文化创新及互联网的发展产生严重的制约。2013年以前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主要是以《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两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主,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网络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仍没有改变网络著作权保护没有形成系统法律保护,法律保护层级较低的问题。同时网络著作权保护存在很多的理论争议和探讨,在实务中也迫切需要一套专门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著作权形成一套完整的保护链条,因此对于网络著作权保护进行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该文采用历史方法、比较方法、系统、实例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人的认定,相关的免责事由出发,重点分析网络著作权帮助侵权和引诱侵权中避风港原则的适用,尤其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研究分析对于网络著作权保护侵权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被动保护体系。同时对于网络著作权的侵权预防,主动保护防御方面,重点介绍了技术保护措施、著作权管理电子信息、著作权补偿金制度,对每种保护措施实施现状及在现阶段中国国情下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的重点也是创新点即对于两种保护措施的结合,对网络著作权全方位的保护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