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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地区暴恐犯罪频发,直接造成了大量公私财产的毁损以及人民群众的伤亡,随着犯罪地点由新疆地区向疆外内地延伸,暴恐犯罪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阵恐慌。综合这几年以来发生的暴恐犯罪案件可以看出,暴恐犯罪的犯罪主体具有一定的幕后组织操纵性,犯罪动机复杂、犯罪目的明确、犯罪手段恐怖、犯罪对象及地点不确定是其普遍特征,并且犯罪个体向低龄、低文化程度以及女性成员增多的方向发展。对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新疆地区的社会治安问题,把新疆地区的暴恐犯罪问题作为关乎国家稳定的问题,与国际反恐联系在一起,从政治与法律、经济与文化等多方面探索防控暴恐犯罪的对策,以期给新疆地区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新疆地区成为我国暴恐犯罪高发地是由多方面因素影响造成的。从宏观层面来看,“双泛”思想自古至今盘踞在新疆,故新疆地区本身就具有不稳定因素存在。新疆地区在其特有的伊斯兰教文化氛围中发展至今,与世界伊斯兰教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再加上地处我国边境的地理条件决定了其民族文化具有一定外向性,这些在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背景下,使得新疆地区民众民族认同感强烈,相应的也就弱化了国家认同感。从微观层面来看,新疆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方家庭经济压力较大,通常这种情况下的家庭都对教育价值抱以不信任的态度,故新疆地区民众特别是女性较之内地民众来说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此外学校缺乏对学生不良组织的监督意识以及社区功能的弱化,这些综合因素造成一些低龄、低文化水平的人处于无人监督的游离状态。在上述宏观因素、微观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新疆地区暴恐犯罪频发。在上述原因的影响下,新疆地区自建国之初就动荡不安,暴恐犯罪从未间断,现如今已然成为一个影响全国的严峻问题。为了解决暴恐犯罪问题,我国政府不仅勤于反恐国际合作,而且通过大量修订刑事立法不断增加打击暴恐犯罪的力度,此外公安部门、最高检、最高法均公开发表“严打”意见,新疆地区甚至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反恐专项行动,收获颇丰。然而即便如此,我国暴恐犯罪依旧频繁发生,一方面与全世界恐怖主义犯罪都呈增长趋势脱不开关系,另一方也说明我国防控暴恐犯罪的对策仍有加强的余地。对比国际社会和国外应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和本国暴恐犯罪的措施,我国目前应对暴恐犯罪的的现实策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反恐立法并不仅仅局限于一部“反恐法”的出台,还应比照新疆地区暴恐犯罪频发的原因加大对新疆地区的资源投入,解决地域经济失衡、文化冲突以及教育落后、社区功能弱化等问题,从根本上消除暴恐犯罪源头。最后,我国还应改变以前一味从“打击”入手治理暴恐犯罪的观念,积极开发暴恐犯罪预防机制,才能更有效的减少暴恐犯罪带来的伤害,达到反恐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