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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权,这一古老的权利,在国外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它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同时,也彰显了一个国家的法制文明程度。虽然在沉默权的发展、完善进程中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但是,沉默权作为人权保障的重要手段并没有受到动摇。相比之下,我国不论是原来的《刑事诉讼法》,还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都没有在沉默权问题上取得进展。虽然在刑事诉讼的程序设计上,引进了当事人主义的理念,但是职权主义的框架并没有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到根本的改变。沉默权,究竟离我们还有多远?本文采取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对刑事诉讼中的沉默权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第一章,对沉默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沉默权的含义作了简要的说明并对沉默权与相关概念的关系进行了系统地阐述。第二章沉默权制度的历史沿革,文章以沉默权的产生、发展为主线,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的沉默权制度进行了全面地介绍,并对两大法系沉默权制度的异同点进行了比较。第三章从程序正义、无罪推定、人权保障等方面对沉默权的理念进行了探讨。从理论上考察了沉默权的原理,说明了在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诉讼价值。它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大正义,即对人权的保护人格的尊重;它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程序的均衡对抗,使诉讼程序更加科学;它有利于案件真实的回复,实现实体公正。第四章对我国制定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论证了我国制定沉默权制度的根据。第五章我国沉默权制度的构建,文章从我国沉默权的研究现状入手,分析了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所应当完善的各项制度以及配套措施。为完善我国的沉默权制度提出了具体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