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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召开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始逐步深入展开。本次的反腐新政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征,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史无前例的,从而在经济领域产生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在信贷方面,腐败与关系型融资始终存在着某种联系。对于一直面临信贷歧视的中小企业来说,反腐或将影响其信贷可得性。在我国,腐败作为获得信贷资金的一种方式,同正常融资渠道发挥着一样的作用,即使金融发达地区也面临严重的腐败现象。反腐运动的开展一定程度上阻断了信贷活动中的腐败行为,这使正常信贷渠道作用大大提升,较高的金融发展水平将给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便利。因而反腐对中小企业信贷歧视的影响也将因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而异。本文通过文献梳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来探究金融发展水平、反腐败和中小企业信贷歧视之间的关系,共分为五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分在整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阐述本文的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确定全文的研究方向;第二部分首先介绍了反腐败、信贷歧视和金融发展等基本概念和理论,然后对影响机理进行分析;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信贷领域的腐败及反腐现状;第四部分首先对反腐败与中小企业信贷歧视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然后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引入金融发展水平指标,并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分析在不同金融发展水平地区反腐对中小企业信贷歧视的影响差异;第五部分是政策建议,从反腐败和金融发展两方面对缓解中小企业信贷歧视给出对策。本文通过研究发现,腐败扭曲了信贷渠道,部分企业行贿获取资金是以牺牲其他企业信贷资源为代价的,中小企业在腐败的信贷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尤其不利于中小企业获取长期信贷资金。而十八大的反腐新政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信贷歧视,使我国信贷体系得以重建。同时,在考虑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可以发现完善的金融体系加大了反腐的正面效应,金融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反腐对中小企业信贷歧视的缓解作用越强,尤其增加中小企业的长期信贷可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