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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是由创业投资者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通过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创业过程,以期在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退出所投资企业,获取资本高增值的一种投资方式。创业投资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明显高于其他企业,并且对一国高新技术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国通过制定税收激励等方面的法制来激励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进而推动科技进步。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激励制度相对非常落后,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这一制度,加快其立法完善。首先,本文阐述了税收激励制度的含义和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主要有税收减免制度、税收抵免制度、延期纳税制度、加速折旧制度、亏损弥补制度、退税制度以及消除重复征税制度等。分析了税收激励制度对创业投资企业在公平性、效率性、投资方向、投资成本、投资收益、企业利润等诸多方面的影响,论述了创业投资企业对税收激励制度的迫切需要。其次,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激励制度的现状,并分析了现行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税收激励制度应考虑的因素。我国现行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激励法制主要有:《企业所得税法》、《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等。这些法制所包含的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激励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收激励制度的立法层次较低、对研发投入比例要求过高、未能把投资税收抵扣额度与其投资期限结合起来,激励的创业投资企业对象过窄、有些激励制度欠缺、有些激励制度相互冲突等。论文还提出了完善税收激励制度应考虑的因素。第三部分论述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激励制度的完善。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制度、延长创业投资企业亏损弥补年限、允许税前提取风险准备金、税额抵免制度、再投资退税制度,取消创业投资企业营业税等。第四部分是规避税收激励制度的防范,包括利用亏损弥补期限的避税防范、检查投资收益中的避税防范和构建其他制度来配合防范对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激励制度的规避,如建立反避税系统和严厉的处罚制度,以及监督制度等。